抵贷资产处置的难点指的是什么含义?
变现损失较大,处置过程被动。由于抵债时机构就处于不利地位,除房地产、有价证券等少数抵债物有保值增值的可能,绝大多数抵债物变现后损失都较大,有的抵债物变现款占所抵偿贷款本息的比例很低,使机构对抵债物的处置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抵债物款式过时;抵债时价格失真;变现时间长,抵债物自然贬值或毁损;变现费用高,一些抵债物在抵债和处置时往往要垫支双重过户费、评估费,有些费用如土地、房产过户费用都相当高,加大了机构的损失,有些物品在扣除有关交易费用后价值已所剩无几,客观上影响了机构处置抵债物的积极。
变现渠道较少,处置形式单一。目前,对抵债物的处置做法不尽统一,但多数机构主要采取指定业务部门内几人或专人负责的形式,没有固定或畅通的变现渠道,变现的范围也基本局限于本地区或地区,受市场容量的限制,阻碍了一些抵债物特别是一些标的较大的抵债物如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的及时处置。同时,多数单位的资产变现形式主要采取协议转让形式,资产处置价格的掌握往往是“跟着感觉走”,没有一个科学的定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价格的透明度,甚至增加了变现损失。
变现力度不够,处置手段不活。一是认识上的不到位。一些单位对抵贷资产的处置重要认识不够,以至于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有的存在顾虑,担心过去的问题处置不好会变成新问题而需承担责任,从而导致了抵债物长期搁置以至毁损。二是人员配备不到位。多数单位负责资产变现的人员是由公司业务客户经理兼任,资产处置的力量受到削弱。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对接收后的抵债物处置方案、处置要求、责任及奖罚措施不明确,影响了资产的及时处置。四是决策机制不到位。一些单位资产处置决策不灵敏,内部审批环节多,从报价、洽谈到处置往往要经过多层次的讨论、会办,丧失了处置良机。
导致抵贷资产潜在风险的原因有哪些?
一、社会环境方面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银行债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借款企业在其经营恶化的情况下,将难以处置变现的资产抵偿银行债务;有的借款人为逃脱银行债务而转移资产,将那些资产质量差、入账价值不实、手续不齐全的资产抵债给银行,致使抵贷资产在接收环节已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银行内部管理方面首先,重核算轻管理,是目前抵贷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受资金和手段等方面制约,银行在抵贷资产的管理过程中,注重的只是账务核算的合规,对于保管维护以及处置的及时方面则显得不够;其次,有的基层行领导为追求政绩和短期利益,将抵贷资产作为掩盖不良资产的“避风港”,人为放大短期效益,增加长期资产风险;第三,由于抵贷资产处置难度大,加上个别基层领导处理力度不够,不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处置变现,导致抵贷资产久拖不决,大量沉淀;第四,处置损失核算渠道狭窄。目前的账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置抵贷资产损失只能列支营业外支出,而且还得报有权行审批,无形中给基层行财务带来压力,同时,也延缓了处置的进程。
三、政策及法规的限制现行的政策法规与银行抵贷资产的实际状况存在许多冲突。如新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变现”,尽管变现的时间有所延长,但抵贷资产的持有时效也受到了限制。又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期一年未动工的征收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的无偿收回使用权”,而实际情况是银行自行开发的可能极小,若进行变卖处置的话,《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又让银行望而却步,从而使本来就难以变现的抵贷资产难上加难。而银行要处置土地,政府要求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致使银行无法处置该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