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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播报:信息披露违规 北交所对汉鑫科技及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资料图片)

6月16日晚间,北交所上市公司汉鑫科技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汉鑫科技于2023年2月27日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并于4月21日披露相关修正公告。汉鑫科技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修正公告中相关数据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其中净利润差异幅度为174.85%,扣非后净利润差异幅度为251.68%,且涉及盈亏性质变化(由盈转亏),但其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迟至4月21日与2022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汉鑫科技未能审慎确认收入,导致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文义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杨颖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汉鑫科技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据此,北交所给予汉鑫科技、责任人刘文义、杨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控市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秉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严格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一方面,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全面监管,确保有违规必有查处。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开展专项培训,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努力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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